高正
深圳高正咨询公司项目建筑设计优化咨询合同
1. 甲方责任: ( 1) 在合同履行期间,若非因乙方不履行合同而甲方单方面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已开始设计咨询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结算咨询费,且不少于 5 万元人民币。 ( 2)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时限及时向乙方提供设计优化前后图纸资料、及时办理设计优化结算以及及时支付设计优化咨询费。 ( 3) 甲方需对乙方传递的文件及时做出答复或决定,如甲方迟延作出答复或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