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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管中,对氨基苯磺酰胺的稀盐酸溶液( 1→100 ) 1ml,产生粉红 色,与标准亚硝酸盐溶液 [取亚硝酸钠 (按干燥品计算),加水溶解,稀释至 100ml,摇匀,精密量取 1ml,加水稀释成 100ml,摇匀,再精密量取 1ml,加水稀释成 50ml,摇匀,即得(每 1ml 相当于 1ugNO2) ],加无亚硝酸盐的水 ,用同一方法处理后的颜色比较,不得更深( %)。 氨 取本品 50ml
穿孔 不允许 晶点 , 100cm2不超过 3 颗 黑点、白点杂质 每平方米中粒径在 20 颗, 析出 不允许 缺边 不允许 条状气泡 3mm以上不允许, 3mm及 3mm以下每平方米不超过 10 颗
随机记录,实用时复核。 每 1000m内不多于 3个,并在接头出加一标记 卷面和端面 应缠紧、缠齐,端面应平整,不允许有塔形、错层、松层或管芯自由脱落现象,不允许有严重碰伤、压陷 针孔度 不应有密集的、连续性的、周期性的针孔, 1m2中 d> 不允许, d=~ 1个 印刷质量 ( 1)印刷文字、图案:应正确、清晰、牢固;在高温热合后,文字、图案仍清晰,不变色。 文字内容图案、符号应与标准样张一致
/L — 溶解性总固体 应 ≤ 1000mg/L 应 ≤ 1000mg/L 毒 理 学 指 标 氟化物 应 ≤ — 氰化物 应 ≤ — 砷 应 ≤ — 硒 应 ≤ — 汞 应 ≤ — 镉 应 ≤ — 铬(六价) 应 ≤ — 铅 应 ≤ — 银 应 ≤ — 硝酸盐(以氮计) 应
配制溶剂及必要的处理。 . . 配制者签名、复核者签名。 3. 3. 配制人员在配制前首先检查所领试剂、试药与该试液配制规程的一致性,瓶签完好,试剂外观符合要求,在规定的使用期内,方可进行配制。 4. 4. 试剂的恒重:固体化学试剂在贮存中易吸潮而增加重量,故配制前必要时需恒重。 按恒重要求进行操作。 5. 5. 所用操作器具必须洁净、无痕迹。 最好选用一级容量瓶、一级吸管配制和稀释。 6. 6
所有 文件的制订及修改须经指定人员审核、批准后再按规定的范围发放。 应确保文件正确发放并收回以前的版本。 第四十九条 受控文件应具有专一性的编号、注明发放日期,每页上应标有版本号,以利于辨认最新版本。 应由指定的部门发放文件。 所有变更以及变更的原因都应记录在案。 第五十条 产品的所有记录应清晰易读。 记录应予保存 , 存档应符合要求,其保留时间至少应与留样时间相同。 记录档案应便于追溯查询
来水, 水质符合 GB 57491985。 Ⅴ .不与食品接触的非饮用水 (如冷却水,污水或废水等 )的管道系统与食品制造用水的管道系统间,以颜色明显区分,并以完全分离的管路输送, 没 有逆流或相互交接现象。 Ⅰ .废弃物存放场所有使不同类别 (易腐化的食品下脚料、可燃与不可燃废弃包装材料等 )的废弃物隔离的设施,以便分别进行处理。 Ⅱ .废弃物存放场所远离生产 区、生活区
订:√ 替代: 编写人 日 期 部门审查 审核 批准 颁发日期 日期 日期 日期 执行日期 活动和交谈,以免造成污染。 2. 物料、容器具、工艺用水卫生 进入洁净区的原辅包材、容器具均应在去皮间进行外包装清洁或去外包装处理,必要时应采取有效消毒措施,并按规定的《物料、容器具等进出洁净区规程》进出洁净区。 进入洁净区的物品,如记录纸等不耐溶媒物品,应先经过必要的除尘后再传入;耐溶媒物品应用
含有毒性、麻醉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材的药品生产操作,由质监员监督投料,所使用的设备,容器用后彻底清洗。 . . 不同产品品种、规格的生产在同一操作间同时进行;有两条以上包装线同时包装时,有隔离措施。 . . 每一生产操作间或生产设备、容器要有所生产的产品或物料名称、批号、数量等状态标志。 6. 6. 卫生 . . 直接接触药品的人 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患有皮肤病
、销毁记录等 企业通用业频道 (三)物料的发放和使用 严格管理物料,防止差错。 退货、不合格物料应有专区存放,有效隔离,审核批准、检验、领发、处理等记录完整。 不合格品不得投入生产。 物料标示信息准确,注意有效期。 近效期时或发生特殊情况可能影响质量时,应对物料进行复验。 复验不合格或超过有效期的物料不得使用。 企业通用业频道 (四)供应商审计 搜索供应商范围(研发、质量、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