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保
公保业务座谈会
20 指定專人辦理 P3 要保機關應指定人事人員或專職 人員主辦有關本保險事宜。 21 要保機關印信 P3 『 公教人員保險異動名冊 』 (含三合一清單 )應加蓋機關印信或主管職章或公保專用章。 要保機關使用公保專用章,應先報經本部核備。 惟現金給付業務相關書表 , 不得以公保專用章代替。 勿使用條戳章或職名章代替印信。 書表更正部份應加蓋校對章。 22 辦理承保業務 應注意事項 23
公保业务座谈会(编辑修改稿)
要保機關應指定人事人員或專職 人員主辦有關本保險事宜。 21 要保機關印信 P3 『 公教人員保險異動名冊 』 (含三合一清單 )應加蓋機關印信或主管職章或公保專用章。 要保機關使用公保專用章,應先報經本部核備。 惟現金給付業務相關書表 , 不得以公保專用章代替。 勿使用條戳章或職名章代替印信。 書表更正部份應加蓋校對章。 22 辦理承保業務 應注意事項 23 辦理承保業務應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