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
作的通知 [沪人社福发( 2020) 26号 ]; 关于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沪人社福发( 2020) 40号 ]。 ◆ 申办条件 工伤职工须经过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确认)、劳动能力鉴定; 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职工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 申请材料
费 等依法应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 “一次性补助金 ”),合计人民币 元。 本协议签订后 ,甲方向乙方 一次性 支付人民币 元。 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 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
费 、伤残补助金 等 全部费用。 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劳动关系即行终止。 同时乙 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
宣传,全力推进工伤保险扩面覆盖工作。 根据国家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0 年全国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 2020】158 号)及省人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0 年全国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鄂人社办发【 2020】 33 号)的有关要求,为抓住《工伤保险条例》颁布10 周年的有利契机,切实做好我市《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劳动者
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甲方 同意在 2020 年 月 日 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金 合计人民币 元。 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 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劳动关系即行终止。 同时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
目录下的【在职个人缴费查询】,查看该企业单个在职人员缴费记录。 该页面只提供 单个在职人员 的 历年来 缴费数据查询,若曾在本单位参保过的已离职人员,需到【企业缴费历史查询】页面查看。 在“身份证号码”栏输入 身份证 号码,进行检索。 如需导出缴费明细,点击【导出缴费记录】,页面上方会有相应的确认提示。 点击【确定】,会弹出相应的下载页面,点击【保存】按钮,选择你要保存的文件夹,点击【保存】即可
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 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劳动关系即行终止。 同时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 和后续医疗费生活费再 向甲方 提出 要求 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
期间 的全部医疗费用、生活费共计 元。 二、乙方出院后,甲方支付乙方伤残补住金按每月工资 2500元标准支付 7个月共计 17500元;支付医疗补贴费及后续治疗费用 12500元。 合计 30000元(叁万元整)。 三、 费用支付方式 甲方支付乙方费用自签字之日起, 7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定额补助: 放置宫内节育器补偿标准为 250元; 取出宫内节育器补偿标准为 150元; 避孕药皮下埋植(取出)术补偿标准为 150元; 绝育手术补偿标准为 2020元,复通手术补偿标准为 2020元; 计划生育人流手术补偿标准为 350元。 生育津贴: 按参保人员上年度本人月平均缴费基数( 30天算)顺产 98天,难产增加 15天,多一胎增加 15天。 营养费:
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三)工伤认定程序 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 《 认定工伤决定书 》 或者《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