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职工工伤保险管理规定(编辑修改稿)
委员会鉴定的病残等级,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 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评定的伤残等级作为办理工伤保险申请、确定伤残保险待遇和安置工伤职工的主要依据。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由人力资源室负责会同职工保健室凭工伤认定书、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或者工亡证明和医疗费用单据等材料,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后,按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补充工伤保险业务介绍(编辑修改稿)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动用工,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促进《社会保险法》的全面推广,提高社保参保率。 • 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 10 八、补充工伤保险涉及的政策 及 相关规定 • 新 《 工伤保险条例 》 (国务院第 586号令) • 当地政府配套办法 —— 《 XX省实施 工伤保险条例 办法 》 的通知(闽政 [2020]12号)》 • 政府安全生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