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
法律文书-收养公证书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2.说明 收养是公民按照法律程序领养他人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建立拟制血亲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办理收养关系公证应注意的问题有: (1)收养人应当向收养人所在地的
法律文书-继承权公证书
承,应当写明谁放弃了继承,放弃部分的遗产如何处理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2.说明 继承权的公证应注意的事项有: (1)不动产继承,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 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
法律文书-遗嘱公证书(编辑修改稿)
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 经过公证的遗嘱一般不得变更或者撤销。 如果有几份遗嘱同时存在,以最后的公证遗嘱为准。 办理遗嘱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 (1)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无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