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
ies, r esolve conf lict hot spot s, pr act ic al, pr agm at ic, down to ear t h nat ur e of m ediat ion t o acceler at e t he r ealizat ion of lar ger m ediat ion or ganizat ion specializat ion, st
XXX 以 XX方式出资,并在 XXXX 年 X月 X 日前到位 X 万元; XXX 以 XX方式出资,并在 XXXX年 X 月 X日前到位 X万元。 六、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即由 XXX变更为 XXX; 七、变更公司营业期限,即由 XXXX年 X月 X日至 XXXX年 X月 X日变更为 XXXX年 X月 X日至 XXXX年 X月 X日; 八、同意股东 XXX将自己的股权 X万元转让给 XXX;
第四条 股权转让的费用负担 股权转让全部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等),由 XXX 方(备注:可由双方自行约定)承担。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在公司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机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协议,但双方必须救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
500 万元人民币 其中,货币出资额 500 万元人民币 4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 聘任 或者解聘 公司经理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七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到期未清者。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 、委派 执行董事、监事或者聘任总经理的,该选举或者聘任无效。 第二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 总 经理。 第二十三条 执行董事、监事、 总 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执行董事、监事、 总 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 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二十四条
做出决议; (7) 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8)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9) 修改公司章程; (10)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做出有关以上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章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 一 条 公司设经理 1 名,由执行董事兼任。 经理使下列职权: (1) 主 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董事彼此交換意見及討論以達成決議為必要,關於董事會之召開,如未經董事親自或委託他人代理「出席」於「某時」在「某地」 (即場所 ) 舉行之集會,而由散居各地之董事以電話或其他方式溝通、討論與決議,尚難謂已合法召開董事會。 董事會的運作 — 表決權的計算 董事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表決,並不得代理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公司法 167。 206Ⅱ 準用公司法 167。
议事项: 公司机构设置为一室六部一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财务部、工程部、生产技术部、供销部、营林公司。 工程部的主要职能界定为招标、施工管理、概预算、外事等;生产技术部的主要职能界定为工程前期考察、生产准备;营林方面的职能和岗位设置与焦作瑞丰共同磋商后再定。 落实情况: 董事会批准的公司 机构设置方案于 12 月底分设实施 ,公司现有机构:公司办、企管部、财务部、工程技术部 (含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3 页 共 5 页 第十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 一)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和经营方针; (二)审批董、监事的任免; (三)决定董、监事的报酬; (四)审批董事会报告; (五)审批监事会报告; (六)审批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 审批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六)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3 页 共 5 页 第十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和经营方针; (二)审批董、监事的任免; (三)决定董、监事的报酬; (四)审批董事会报告; (五)审批监事会报告; (六)审批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 审批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