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规定(doc8)-行政管理(编辑修改稿)
(三)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审批制项目)或备案准予文件(备案制项目) 1 份; (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九条环保总局对建设单位提出的申请和提交的材料,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下列处理: 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 5 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