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省道
浙江省国省道等新、改建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文件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的初步设计,以请示文件的形式报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附初审意见。 (三) 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初步设计,进入技术性审查阶段;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初步设计,退回市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四)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商发改部门联合)组织技术性审查,形成初步设计审查专家组意见或会议纪要。 (五)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修改补充完善初步设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