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新
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年的限制。 爆 福禄双喜 全新启航 特别奉献 “ 福禄双喜 ”理财计划建议书 举例说明: 30 周岁男性 五年内每年存 元(保额 10000 元) 可以享受如下保险利益: 红利受益金:保险公司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利润情况,每年分配 70%以上的红利给被保险人。 红利可每年领取或按复利累计生息随时自由领取 关爱年金:自投保之日起,每 2 年领 元
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投保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不承担本合同利益条款第四条第三款、第四款约定的保险责任: 一
述约定规则。 4.既往已投保福禄双喜产品后续组合投保瑞盈两全保险时,应在《个人保险投保单》(单证代码1110或1108)的“交费方式”中勾选“一次交清/趸交”;在“备注”栏中填写“同意将(保单号)保险合同项下的生存金作为保险费自动转入本投保单项下投保人的万能账户”,并由福禄双喜合同的生存保险金受益人或者被保险人在旁签字确认。 其他要约内容的填写参照上述规则。
明。 自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生效对应日、保单年度均以该日期计算。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第二条 首期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中止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首期保险费后的年交、半年交、季交或月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分别为本合同年生效对应日、半年生效对应日
还所交保费;一年以后疾病身故,赔付保险金额。 更大的惊喜是,如果既无意外风险,又无疾病困扰,那是人生一大福气,公司返还你保险金额。 可以这样说:这是一份利息保风险,本金归自己的好产品。 惠州个险销售部 惠州个险销售部 11 2020/6/21 促成话术一 李姐 :你认为这个产品是不是已经满足了你的需求 .既然是这样 ,让它早日生效 ,为你保驾护航吧 ! 惠州个险销售部 惠州个险销售部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