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鑫裕
国寿鑫裕长期意外伤害保险利益条款(doc)-中国人寿(编辑修改稿)
十二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 七 条 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 年交 , 交费期间分为三年、五年、 十年和二十年四种 ,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第 八 条
国寿鑫裕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利益条款doc-中国人寿(编辑修改稿)
最易累及,也可涉及呼吸肌、下肢近端肌群以至全身肌肉。 且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经药物或胸腺手术治疗一年以上无法控制病情,丧失正常工作能力; 2. 出现眼睑下垂,或延髓肌受累引起的构音困难、进食呛咳 ,或由于肌无力累及延髓肌、呼吸肌而致机体呼吸功能不正常的危急状态即肌无 力危象; 3. 症状缓解、复发及恶化的交替出现,临床接受新斯的明等抗胆碱酯酶药物治疗的病史。 二十八、 严重 多发性硬化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