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双方同意由 出租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 八 条 其他约定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过双方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才有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壹式 叁 份,出租方 执贰份, 承租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 租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保持车辆 原状。 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其他设施。 ,作非法用途,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所租赁的车辆。 、盗抢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后,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门报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在租赁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 及时通知甲方。 第五条
甲方。 保密范围:合同内容、价格、销售政策、促销方案等。 第八条、产品订购 价格 1) 甲乙双方以商定的优惠价格及统一的包装规格供货(详见附件价格表)。 2) 甲乙双方均保证不向无关其他方透露该价格。 3) 基于化工原材料市场的价格变动及其它原因,甲方有权进行价格调整,但应提前 710天以正规文件形式通知乙方。 4) 新开发产品的名称及其价格,甲方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 5)
列约定分配: 收取费用由乙方享有 (用于物业管理开支 ) ;。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 二 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 ;。 8 第十 三 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由乙方书面报告甲方 ; ;。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督促施工单位,尽快维修并需得到乙方书面确认报告 ; ;。
司方可接受。 到达营业部没有接到始发部门的电子通知的,不得交货。 ( 4)风险控制部门及其分工: 由始发部门对到达部门负通知义务,到达部门负未接到我司始发部门电子通知而交货的责任。 法务部负责应要求提供法律支持。 违反本条规定的,每项内容运作督导部 或法务部 分别 处 相关责任人及其领导 五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罚款 或通报批评。 对收货人的身份和签收手续要求不严 ( 1)风险表现:
如因不可抗力和 工作面问题展不开造成的延误工期顺延。 七、承包单价: 室内地砖、墙砖 21元 /㎡,地脚线 /m。 八、工程款支付: 施工过程中甲方支付乙方生活费,每月按进度付 70%,工程完工后待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 30%,扣保质金壹万 /幢,三个月付清保质金。 九、甲方工作: 2 负责现场协调及技术管理工作,指导现场施工,检查乙方工程质量,协助乙方人员搞好工程质量,施工进度。
执行。 甲方应保证铺面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 铺面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合同期满后,铺面里的动产部分乙方可以搬走,不动产部分保留给甲方使用。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合作,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同期满 1 个月前作出是否与乙方再合作的决定。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乙方在离职后无权在继续使用该技术或转让该技术。 五、技术成果的标准要求及开发时间、验收。 六、保密责任。 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 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得商业秘密;
方关系客户的所有销售、招商手续及合约签定,均应由甲方交由乙方办理。 所有有关本项目的招商及销售成果,均归乙方所有,视为乙方的工作业绩。 7 第七部分:费用及支付方式 费用收取分三部分: 前期策划服务费 本项目前期策划服务费为 人民币 陆 拾万元整(¥ 600, 元)。 销售代理费用及溢价分成 底均价:甲乙双方确认本项目的销售底均价 在本项目产品定位及业态规划、产品规划全部完成后,于 2020 年
内); 3.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转让; 4.合营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第三十 三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应委托副董事长或另外一名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 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议,董事长必须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四条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可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无表决权,除非他们本人是董事或者是被委托代表一名董事。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