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权
17君主集权的加强
题发挥,罗织罪状,制造了大批冤狱 通过一些“文字狱”的案例,理解“文字狱”的危害 清朝文字狱: A、“一把心肠论浊清” —— 胡中藻案 B、“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 C、“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 株连族人,祸及师友 《 明 史 案 》 浙江富户庄廷龙修订前人遗著,取名 《 明史 》。 书中叙述清朝入关前的史实,使用明朝年号,并且保留了一些明朝将领抗击后金的事迹,触怒了康熙帝。
第17课君主集权的强化——清朝(编辑修改稿)
史稿,请人补写了明崇祯时期及南明历史,书成后称为 《 明史 》。 康熙时,有人揭发 《 明史 》 中有违禁内容,于是200多人 被株连,其中 70多人 被杀。 庄廷龙已死,他的 尸体被挖出砍碎。 维 止 、 一 一 维 止 查嗣庭案 查嗣庭是雍正时的礼部侍郎,他在江南主持科举考试时,出了一道考题 “ 维民所止 ”。 这本是 《 大学 》 中的一句话,却被清政府说是 “ 维 ”“ 止 ” 去了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