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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博筑业工程规划设计公司印章管理制度(doc)-工程制度(编辑修改稿)
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登记《用印登记表》载明事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携带使用。 第三节 用印的原则和要求 第 8条 用印应按制度办理,事先必须经过批准。 凡没有批准手 续的,一律不能用印。 第 9条 用印须有登记存底,并由专人负责,不能随意委托他人代为盖印。 不准给空白信件盖印,如有特殊情况需写出书面申请并经总经理或行政副总批准,办公室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