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
质量赔偿与奖惩管理制度9(编辑修改稿)
品管部 按损失金额承担 30%的赔偿贵任,肇事部门承担 70%的赔偿责任。 产品未出厂,经 品管部 判定属于 能够 监控 而没有发现的 原因导致的损失,由 品管部 按损失金额承担 50%的赔偿责任,肇事部门承担 50%的赔偿责任;经 品管部 判定属于 难以监控的原因 导致的损失,由 品管部 按损失金额承担 30%的赔偿责任,肇事部门承担 70%的赔偿责任。 过错责任难以认定和处罚的,由 品管部
x公司奖惩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编辑修改稿)
,可连选连任 . : A. 进公司满一年以上者 . B. 有一定的文化素质 . C. 一贯表现良好者 ,有支持正气之行为者 . D. 无不良嗜好者 (如无严重赌博行为等 ) ,如本旬期间无需要评审的事项则可给予取消会议 . ,尽可能选择在成员工作可临时离岗
20xx年某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编辑修改稿)
不超过 300元的经济处罚: (一) 不服从上级领导合理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二) 未经许可私自带非本公司员工入住宿舍 、进入车间 ,造成 一般 后果 者 ; (三) 连续旷工达 2 个工作日以上 、一月内 旷 工累计达 4 个工作日以上或 一年内旷工累计达 8个工作日以上者; (四) 因工作失误等原因造成公司经济及声誉损失 3000元以内者; (五) 私自开启消防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