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发展
天津津滨发展公司下属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编辑修改稿)
0%(不含)以下的,本项完成得 7 分,每增加 1%扣 分;完成主营业务收入指标 80%以上的,本项完成得 9 分,每增加 1%扣 分;完成主营业务收入指标 100%以上的,本项完成得 9分,营业费用的增幅超过主营业务增幅的,每增加 1%扣 分。 管理费用指标(达标为 9分,最低可为负值) 完成主营业务收入指标 80%(不含)以下的,本项完成得 7 分,每增加 1%扣 分;完成主营业务收入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