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鼎店
电影院聊城金鼎店建筑工艺设计合同
条 约定,向承接人支付顾问服务酬金。 承接人的权利 第十二 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本项目 影院工艺设计、建设顾问 服务范围内,授予承接人以下权利: 1. 承接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 承接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的与本项目 影院工艺设计、建 设顾问 服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和解答。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 三 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