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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质保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批准。 ( 2)质量管理制度、通用工艺文件由有关系统责任人组织编制,有关责任人审核, 质保工程师批准。 ( 3)专用工艺文件由有关系统责任人组织编制,有关责任人审批。 ( 4)各系统运行管理记录、产品质量记录由各系统责任人组织编制、系统责任人审核,产品质量记录经审核后,交质检科整理成产品质量档案,产品质量证明书由质保工程师审核,总经理审批。 、图纸由技术科审查后编号。
验) 、检测比例及合格级别、压力试验等要求,确定材料选择、焊材及焊缝结构形式、加工工艺的合理性。 ( 4)审查毛坯制备、机械加工、焊接要求、检测项目等能否符合本企业生产制造能力,能否达到设计图样及有关标准的规定。 ( 5)图样审查中如发现问题,应由工艺(设计)责任人提出并填写“审图记录”与原设计单位联系,由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根据审查记录单上的意见和建 议修改原设计并出具更改见证文件。
持有部门: 持 有 人: 20xx0610 发布。
托和理化试验委托并接收报告资料。 ( 3)焊接工艺评定报告中应详细填入焊接参数和检测数据,并报焊接责任人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 ( 4)焊接责任人负责管理焊评档案和焊评试样的管理,并编制焊接工艺评定一览表,发放有关部门、车间应用。 ( 5)焊接工艺评定原则上执 行 JB470820xx《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标准,设计有特殊要求者,按设计规定的标准执行。 ( 6)焊接工艺评定编号由 HP
简单 压力容器压力试验通用工艺规程”的规定,由工艺责任人和压力试验责任人编制压力试验工序卡,技术负责人审核确认。 产品压力试验,应由压力试验责任人组织,工艺、检验责任人参加对压力容器进行压力试验前的中间检查,检查内容为: ( 1)实体检查:产品已按图纸要求制造完毕,所有装配、焊接工作(含焊缝返修)、外观几何尺寸检查均已完成并符合要求。 ( 2)资料审查:产品压力试验
试样的管理详见《理化管理制度》。 理化检验分包管理 分包单位评价 ( 1)理化检验分包时,应选择分包单位,并对分包单位进行评价,理化检验分包单位应有能力完成企业委托的理化检验项目; 理化试验人员必须具备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理化试验人员资格等级证书》;试验方法应采用国家规定的方法或准确度符合国家标准规 定的其它方法。 ( 2)分包单位确定后,应与分包单位签订委托合同或协议书,其合同应包括委托项目
察机构提出书面换证申请。 企业需要增加许可的产品种类、级别的,应向发证部门提出新的书面申请,经受理、试制、审查合格,颁发新的制造许可证后,方可制造需要增加品种级别的压力容器。 企业应对压力容器产品的制造质量负责,保证质量体系正常运转,未经监督检 验 单位出具《监 督 检 验 证书》并打 监督检验 钢印的压力容器产品,不得出厂销售和使用。 ( 1)企业在制造压力容器产品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