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局
分管领导:郑金锋; 4 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规范性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 〔 2020〕172 号 ) 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 “认定机构 ”),根据本办法开展下列工作: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 审核 工作; (二)接受企业提出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初 审;
为您倾心整理,谢谢使用 2、极参与 20 20年度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严格按照考核要求认真预备了相关考核材料,充分做好了考核验收组织工作,使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3、为了加大对我市科技工作的资金投入,积极参与了科技项目申报工作。 4、认真组织我市相关单位和企业,参加了“第四届中国科学院 — 新疆科技合作洽谈会”,签订了相关科技合作项目协议。 5
(使用请双击 此处 删除页眉文字) 专业好文档为您倾心整理,谢谢使用 果登记、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负责全县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型企业的认定申报工作,负责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及创建科技先进乡镇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方针、政策,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
3.加强科技金融服务。 积极宣传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贷款专项资金政策,建立覆盖全县具 有自主知识产权中小微企业的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备选企业库,加大风险补偿比例,大力引导资金流向,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全县入 库中小科技型企业达 41家,中石机械、赛孚石油、岩艺涂料、通轮模具等 9家企业获政策性低息贷款 2050万元。 四、推进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1.加强国际科技合作。 依托本地科技资源
府组织协调下,组织开展了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申报工作。 协助唐林乡政府进行了农业科技园区 的建设规划与申报书的编写工作,组织成立了农业科技园区领导小组、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农业科技园区技术专家组,与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经济作物研究所、河北农业大学、山东省秸秆生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建立了合作关系并签订了合作协议,两次邀请省科技厅、市科技局领导现场指导,并进行了多次汇报沟通。 经积极工作与不懈努力
赛力克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 王占栋 党组成员、科技开发中心主任 董晓旭 知识产权局局长 徐江彗 计算培训中心主任 成 员: 孙红卫 科技局办公室副主任 孙颂东 科技开发中心副主任 游丽蓉 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袁 萍 计算机培训中心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科技局 办公室 ,负责全 局 软件正版化日常工作, 由孙红卫任 办公室主任。 ㈡ 宣传培训阶段( 2020 年 4 月 13 日 )。
专家评审和认定。 省认定办将拟认定(复审通过)的 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国家高企认定办备案审核。 对未通过的企业作出不予认定的决定并告知理由。 提交材料: 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中介机构承诺书。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申请书》。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企业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企 业人员
)设计与工艺图表(工业项目); (五)质量标准(农林项目可不提供); (六)查新检索报告; (七)用户使用情况报告; (八)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证 明材料; (九)涉及污染环境和劳动安全等,需有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报告或证明; (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名单; (十一)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具备的其他文件。 办理程序 符合鉴定条件的科技成果,按以下程序申请和组织鉴定。 ( 1)申报鉴定单位
于产学研合作,为各方面加强产学研合作搭建了桥梁。 四是服务新农村建设有新的特色。 建立了燕鑫农科、富农蚕桑、湘林园艺、优质稻丰产高效种植、广菜种植等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选派科技特派员 27 名 充 3 实到龙头企业,特色产业,农村农业生产的前沿阵地 , 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 是项 目建设有成效。 2020
,县农牧局、县退牧办、县草原站相关技术人员及驻县监理赴上红科退牧还草补播各项目施工点,对各标段施工人员进行补播种草技术培训。 项目建设于 6 月 15 日全面完成补播工作,共完成补播面积 万亩,完成建设任务的100%。 20年 8 月县草原站技术人员进行了苗情检测,补播区平均出苗数为163 株 /平方米,达到了工程建设指标。 6 月 26 日起,组织 8 个施 工队在上红科乡的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