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饷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领会精神。 教育局文件下发后,我校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全体教职工参加的部署大会,及时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明确了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的范围、方法步骤、工作要求、 8类清理对象等内容,广大职工深刻认 识到了清理整治“吃空饷”人员问题的重要性,增强了参与、支持、配合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成立组织,加强管理。 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
群众举报查出的“吃空饷”人员信息,要单独记录,单独统计,并向部门单位反馈。 三是集中抽查。 抽查面不少于 30%。 四是重点检查。 对自查“吃空饷”人员零报告的单位 ,重点进行检查督导。 (三 )清退处理阶段 (2020 年 11 月 11 日至 11 月 30 日 ) 按照保定市“吃空饷”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治空饷[ 2020] 2 号文件要求, 做好“吃空饷”人员清退处理工作。
)。 局专项治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调 专门人员,依据各单位 报备的公示信息、群众 举报信息和单位排查出 的 吃空饷 人员信息 ,对照有关文件和所掌握的清理范围内所有人 员信息,进行对比核查 。 对部分单位,特别是一些人员较多、自查 吃空饷 人员零报告的 单位,要作为重点进行 检查。 同时,安排专人 负责受理群众举报,详 细记录群众举报信息,并依据举报线索逐一调
严肃追究相关 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二)密切配合 。 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 合,各负其责,形成合 力。 组织部、人事处、 财务处等部门要实行联 动机制,进行信息资源 共享,及时准确处理各 类问题。 纪监审部门要 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 在治理过程中发现的违 纪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 处。 乡专项治理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上 下联系,全乡各部门要 加强沟通,按时报送有
事业单位编制外用人。 四、具体处理办法 1.对“吃空饷”人员违规获得的各项工资待遇要予以追缴。 2.对违规办理进人手续的空挂人员要办理清退手续。 3.对离职、留职停薪、离岗创业、长期旷工、请假(出国、学习等)逾期 不归等仍保留编制(人事、档案关系)的人员,应当通知其返回,并根据过错程度和责任分担等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对不适宜给予解除人事关系处理的人员,要重新聘用(竞聘)或安排适当工作
织、编办、财政、人社等单位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编办,抽调专人负责开展此项工作。 二是及时转发省市文件。 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编办、财政、人社以清机编办发 [20xx]1号文件,转发了市纪委等五部门《关于清理机关事业单位 “ 吃空饷 ”人员的通知》,及时印发到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要求将 “ 吃空饷 ” 人员统计表上报到县编办。 三是明确单位责任人。 要求各乡镇、
》以及国家、 省、市有关机关事业单位 “ 吃空饷 ” 问题治理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广泛地开展宣传发动,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 “ 吃空饷 ” 问题的危害性和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区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在相关媒体宣传全区开展 “ 吃空饷 ” 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情况,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查自纠情况 《通知》下发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指定一名副局长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 在自查自纠工作中,我局对照《通知》中列出的 6 个督查指标 /25 个执行细则,一是通过健全相关制度,建立起防治 “ 吃空饷 ” 问题长效机制;二是对照《通知》要求,组织专人进行 “ 吃空饷 ” 问题的清理工作;三是加强宣传,营造开展机关事业单位 “ 吃空饷 ” 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氛围。 在宣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