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宋
昆宋公路phc管桩基础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1 ‰的违约金; ( 2)乙方劳务作业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 (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1 ‰的违约金; ( 4)乙方应赔偿因其各种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一条 争议解决 浙江瓯越交通有限公司平阳县昆宋公路一标项目经理部 第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