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制
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已失效(编辑修改稿)
(五)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 3 第十五条 在下列情况下,劳动合同制工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二) 企业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经企业同意,自 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四) 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的。 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