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
告知下次免疫接种的种类、时间等。 第九条 接种单位应建立流动人口儿童的接种管理制度,对流动人口儿童的免疫接种变动情况做好记录,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情况。 流动儿童的接种情况,按月报区疾控保健中心备案。 第十条 下列部门和单位应认真履行其流动人口计划免疫工作的职责: (一) 区公安局在办理流动人 口暂住证时,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 未办理接种证的
治理考核范围。 县政府办 公室会同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对各单位的工作情况定期进行督查。 ㈡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制度。 推行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依托各级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按照“谁用人、谁采集、谁输入”的原则,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输入工作分解到用人单位及社区、学校、房屋出租等相关单位和人员,由其采集、录入流动人口信息。 ㈢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违法活动。
门的工作协调;派出所具体负责协管员的日常管理、培训、工作安排和考核。 第 七 条 公安派出所应确定专职民警负责协管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开展经常性的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协管员的工作效能;专职民警应每周召集协管员召开一次例会,对协管员进行队伍纪律等各方面的教育,汇总每周工作情况,并向协管员通报有关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第 八 条 公安派出所要充分调动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
动信息选项中内容的输入的 正确性是非常重要的,请准确选取。 如果您对已婚男士的流动信息选取了‚ 非家庭户流动 ‛,如下图所示: 16 图 219 非家庭流动状态图 那么在其配偶的录入信息中的,是否流动的 上的‚ √ ‛就会自动去掉,这样其配偶的信息默认为不流动。 同样如果对女性的信息,也选择‚非家庭户流动‛,男性的流动状态也会自动变成‚不流动‛。 注: 对于‚离 婚 ‛、‚丧偶‛人群的输入时
类档案资料,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理规范。 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对发现的流动人口中的违法闲散人员,坚决予以打击,维护社会稳定。 建立健全管理网络,理顺各职能部 门之间的协作联动关系,建立和巩固流动人口的长效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化管理新局面。 三、工作措施 (一 )强化组织领导 结合实际,制定了以“政府领导、综治牵头、公安为主、各方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
效期为 30天。 ) 反 馈 时应正确 选择反馈类 型,对对 方 协查内 容中 对象 姓名、 身 份证号码 、管理地地 址不一致 的 ,可在 备注 栏中 特别说 明 ,提示对 方注意修改 本地流动 人 口档案 。 通 报信息 ( 1) 通报内 容。 现居 住地在 完 成生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