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宝鲜
绿宝鲜调味食品公司商标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
设计部门设计商标,应在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确定后,由企业与之签订书面委托设计合同书,明确设计出来的商标图案的所有权归属于本企业,并明确约定保密责任和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通过广告宣传的形式向社会征集商标,应在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确定后,以广告宣传的形式对 外发布相关信息和要求,明确经过评审入围作品的设计者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或奖励,该设计的商标归属于本企业所有。
设计部门设计商标,应在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确定后,由企业与之签订书面委托设计合同书,明确设计出来的商标图案的所有权归属于本企业,并明确约定保密责任和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通过广告宣传的形式向社会征集商标,应在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确定后,以广告宣传的形式对 外发布相关信息和要求,明确经过评审入围作品的设计者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或奖励,该设计的商标归属于本企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