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酒
20xx年中华绿酒代理合同书
物价局文件规定和双方确认的价格执行。 (具体由双方以书面认可价格为准) 第八条 如甲方产品滞销,乙方可调换。 合同终止或 合同到期,乙方可退回未销的甲方产品 (包装须完好 ,如果乙方自选的产品需退货产生的运杂费用由乙方承担 )。 合同执行期中,乙方可根据市场状况调换产品的品种。 第九条 广告宣传: l、合同生效之日起, 六 个月内的广告费按乙方进货量比例投放。 投放的广告费以相应的产品计算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