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宏凯
20xx年中美宏凯亿投资集团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手册(编辑修改稿)
15 ( 8)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裁批准。 ( 9)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泄露公司秘密。 ( 10)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行政部,行政部接到报告,应立即处理。 4. 责任与处罚: 出现下列情 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 50 元以上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