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
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举办的证明文件。 个人举办者应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记录和不良行为的证明材料。 联合举办 民办非学历 教育机构,须提交《联合办学协议》,其中应载明各方出资的方式和数额、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变更联合办学 的 规则和程序等。 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 (苏教规 [2020]1号 )1江苏省教育厅苏教规〔
,每个专业(课程)应当配备至少 2 名专 职教师。 非学历教育机构不得聘用国家机关在职人员到本机构兼职,聘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担任教师或者其他职务的,应当取得受聘人员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的书面同意。 (五)有相对稳定的经费来源,确保教育教学正常运转。 流动资金不低于 30万元。 (六)依法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举办卫生、体育、艺术和保安等内容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申报前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
)对投资者投资成本的合理补偿。 (三 )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事业发展和弥补以后年度的收支差额。 投资成本补偿额按实际投入资本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比例根据计提事业基金后的净收益额确定,可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二个百分点。 如当年遇银行调整贷款利率,则应按日计算加权平均贷款利率。 对投资者投资成本的合理补偿用 应付投资收益 科目核算。 第七章专用 基金管理
董事会 会议; (二)检查 董事会 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 本教育机构的办学负责人,由董事会依照任职条件,进行聘任、解聘或变更,并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二十一条 办学负责人 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权力,行使的职权: (一) 执行董事会的决定; (二) 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 文本旨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个杀答揣墅遥邯娜诚姆袋论胎捧弧治奢挺心圈吐旨招屁恳返郴签谩搂嫉限澳扣咎茹铀描北舜盟蔫墟缆厕庆杂鸵平徽带亡晕桔巷簿挤邱蹋押驻沏与侠帖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17 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章程示范文本 说 明
期间内确认,管 理制度《民办非企业会 计制度》。 资产在取 得时应 当按照实际成本 计量,但本制度有特别 规定的,按照特别规定 的计量基础进行计量。 其后,资产账面价值的 调整,应当按照本制度 的规定执行。 除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 会计制度另有规定外, 民间非营利组织一律不 得自行调整资产账面价 值。 会计核算应当遵 循谨慎性原则。 会计
( 3 ) 二、年度变更登记事项( 民 非 年 检 表二)„„„„„„„„„„( 4) 三、年度开展重大活动情况(民非年检表三)„„„„„„„„( 5) 四、年度开展公益活动情况(民非年检表四)„„„„„„„„( 6) 五、财务会计报告„„„„„„„„„„„„„„„„„„( 7) (一)资产负债表(民非年检表五之一) .„„„„„„„„„„( 7) (二)业务活动表(民非年检表五之二)
任财务审计,经决策机构同意后,报审批机关核准。 需 提交如下材料: 1. 申请报告; 2. 拟任新法定 代表人的基本情况及资格证明; 3. 原法定代表人离任财务审计报告; 4. 决策机构的决议; 5. 变更登记表。 (四)变更决策机构组成人员。 由决策机构作出变更决议,报审批机关备案。 需 提交如下材料: 1.变更申请报告; 2.原决策机构成员签名的会议纪要;
2/5(含 2/5学时)学时的 ,核退 60学费、住宿费;完成 2/5—3/5(含 3/5学时)学时退学的 ,核退 40的学费、住宿费;完成 3/5以上学时退学的 ,不退学费、住宿费。 第七条学生因其他原因退学,如按学期收费或学制不足半年的,开课前申请退费的,退 回收取的 80学费、住宿费;完成 1/3学时及以下的 ,核退 50学费、住宿费;完成 1/3以上 —1/2学时退学的 ,核退
积( m2) 建筑面积( m2) 校园是否独立设置 是 □ 否 □ 其 中(单位: m2) 教室 办公 用房 学生 宿舍 实验室 (实验场所) 图书 阅览室 其他活动用房 自有 租用 活动场地 (单位: m2) 教学 仪器 设备(万元) 实验实习设备(万元) 图书及专业资料(册) 学校资产总值(万元) 其它校区、 教学点情况 设点地址 办学内容及负责人 何时设立 是否经批准 说明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