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
民商法与经济法物权法(编辑修改稿)
悉】 (一)共有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共有的种类: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二)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人的权利义务: ( 1) 按份共有人按其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 2) 按份共有人可以无须其他共有人的同意,转让其享有的份额。
企业法律顾问民商法与经济法法考试复习资料(编辑修改稿)
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人民法院不支持当事人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如公司法、合伙企业中的投资关系) (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