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利
铭利五金制品公司管理制度规定doc(编辑修改稿)
此产品的材料与前面生产的材料完全不同,造成废料的,有关当事人处罚 50— 200 元。 在生产过程中师傅、品检和看机员对产品必须不断检查,如生产出不良品将由以上当事人承担全部损失。 生产部对以上当事人 将按公司员工个人每月差错累计给予处罚,即第一次处罚 4 元,第二次 8 元,第三次 16 元,以此累计。 工作中不专心造成成品和半成品或其它产品混料,工序做错而需返工
铭利五金制品公司管理制度规范(编辑修改稿)
生产部对以上当事人将按公司员工个人每月差错累计给予处罚,即第一次处罚 4 元,第二次 8 元,第三次 16 元,以此累计。 工作中不专心造成成品和半成品或其它产品混料,工序做错而需返工,当事人必须在上班时间外挑选或返工可不作处罚,如不能 及时挑选或返工而由其他员工挑选和返工的费用在当事人的工资中扣除。 不上报或不接受处理,私下里倒入废料堆中,处罚当事人 50— 500 元,并承担此产品的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