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炳深
20xx年炳深混凝土公司员工工作手册(编辑修改稿)
员工必须按时上班到达岗位,凡未按规定时间上班者,迟到10 分钟以内的一次处罚 10元,迟到 10— 20 分钟以内的一次处罚 20元,迟到 20— 30 分钟以内的一次处罚 30 元,超过 30分钟的视为旷工半天,超过半天的按 旷工一天处理。 对签到考勤时弄虚作假者,发现一次处罚 50 元,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到达岗位者,须经部门主管批准, 并填写迟到、早退的情况说明,报办公室留存档。 生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