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弘翔
20xx年弘翔布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规定(编辑修改稿)
请假后再申请续假的,原则上不能超过 7 天; 按级请假,逐级审批,向谁请假向谁销假; 请假时间超过 7 天的,必须进行业务交接。 无正当休假原因或无正规请假手续而擅自休假,按旷工处理。 第二条、申请程序及批准权限 一、程序 请假的员工必须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并按规定逐级报经批准。 如特殊原因不能按批准日休假的,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 二、 批准权限 一般员工 一天内(含) —— 部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