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萨
20xx年萨帕斯工具制造公司安全奖惩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
7 任何 部门( 车间 ) 发生重伤、死亡事故,都要追究公司级领导及有关人员的管理责任,视责任大小,罚款 1000— 5000 元; 2. 1. 8 发生重大设备、交通、火灾 事故,追究主管副总经理,有关部门和车间领导的责任,视责任大小 罚款 1000— 3000 元; 2. 1. 9 三年内发生重复事故的,按上述标准二倍罚款。 2. 2 下列情况之一而造成重伤及以上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对肇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