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
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职工, 上一年度( 12 个月) 累计休病假 4 个月以上的; 上一年度 (12 个月 )因 内退、工伤休养等原因 累计不在岗 6 个月以上的; 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向借入单位申请带薪年休假。 四、 带薪年休假的 具体安排 : 带薪年休假可以采取集中安排 和 个人申请获得批准两种方式。 各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业务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实施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 (以 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
天及以下的,须提前 3 个工作日向部门第一负责人提出书面休假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 连续休假天数在 3 天以上的(不含 3 天),须提前 5 个工作日向部门第一负责人提出书面休假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分管总经理签字同意; 中层干部:部门第一负责人休假直接向分管领导提出书面休假申 请,其他人员先与部门第一负责人商议后再向分管总经理提出书面休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休假; 公司高管
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 10年不满 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4 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 1 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
年休假在 1 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丌跨年度安排,如因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经过 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意 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 报人事部备案。 因工作需要丌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经过 公司总经理审批 同意可以丌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职工所请的事假、病假首先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抵消,年休假抵消完再算余下的事、病假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