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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g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
级主管部门、建设项目的主要投资方、技术评估等单位的代表组成。 行政验收应由验收组长主 持; 17 b) 行政验收合格意见必须经 2/3 以上验收组成员同意。 行政验收过程中有争议的问题,验收组长应提出裁决意见,若有 1/2 以上的验收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验收主持单位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 c) 验收组成员应在“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意见”(以下简称“验收意见”,主要内容参见附录 F)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