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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乙方应无条件协助甲方办理相关产品强制性认证( 3C 或其他认证)。 乙方 同意: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a. 变更产品的零配件; b. 变更产品的质量检验、控制方法; c. 变更产品设计; 网整理 推荐 6 / 16 d. 变更产品的材料; e. 实施任何对合同产品品质,可靠性、安全性有影响的变更。 保密义务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获知的有关甲方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
应无偿提供甲方 1%定单数量的成品作为维修周转;在产品三包期内(一年),乙方对甲方所需配件以旧换新,一年后乙方按维修配件成本价及时供应甲方;三个月内整机产品退货换新。 其它: 甲方同意乙方在订购定单产品上使用甲方商标、标记文字;乙方每延迟一天交货 ,付甲方该批定单总价款 2%的违约金;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无知识产权纠纷,否则承担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若 零部件产品存在海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多于认证规定的产品数量 临时采购定单。 供应商 根据临时定单发货, 由质量部门按国家认证规定的样品量从中抽取样品。 负责谈判部门与技术、质量一起,在公司内对样品进行测试,做产品鉴定。 公司内试验通过后,由技术、质量部门将剩下的产品送国家入网、 3C 认证部门抽取样品,做认证测试。 内部测试和 入网及三 C 认证试是否通过 是 否 合同终止 合同正式生效 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 OEM
①.检验文件:由品控中心负责编制或确认。 ②.现场验货 A)品控中心成品检验主管负责组织质检人员到 OEM 合作厂进行现场验货。 对生产厂的报检成品视 OEM 合作厂的级别,按《抽样标准》和相应的《成品检验基准书》及《产品技术变更表》进行现场验货,并将结果记录在“产品验货报告”。 OEM 成品生产提供的免费易损件或有偿采购配件均须标明装箱清单,经驻厂质检员检验合格后,凭检验报告入库。
单的形式将其传真 我公司 OEM事务负责人, OEM事物负责人再将报价单上交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进行 2 价格评审,在价格正式确认以后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在 OEM报价单上签字再由 OEM事物负责人回传给 OEM :在与 OEM协商敲定交货日期和确定价格以后, OEM事物负责人然后再向公司相关的商务人员和技术人员对客户所需产品的数量和图纸进行确认并签字, OEM事务负责人才能向 OEM正式下达采购定单
》 珠海 珂莱福 科技 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名称 页数 /总页数 1/2 TEGYW005 配料工序操作规程 版本 01 核准 审查 拟定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生效日期 l、目的 对 配料 工作 进行标准化管理。 范围 此规程适合于 本 公司所有产品的配料工作。 权责 生 产 技术部:及时通知配料 人 员相应的配方,按配方要求准确称 量。 生产人员:按照该工作规范操作。 工作规程 生清洁、 准备
方认为货物有 质量问题 时, 甲方应在验收期限内以书面形式 向 乙 方提出异议,并可以要求乙方给予调换、返工或退货; 用户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存在通常质量验收内容以外的质量问题,并且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甲、乙双方约定标准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报告, 乙 方 应 在 三天之 内给予答复 、 处理。 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 产品关键零件和技术支持 为保证使用
之间的服务承诺继续有效。 十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之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则视为违约。 因违约而给对方和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赔偿。 十六、补充及修订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部分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依据甲、乙双方具有正式权限的代表者的书面同意才可修订该协议。 十七、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八、 本协议自甲
,以确保产品品质与合同条款和质量标准规定的内容相符 5. 乙方可以通过其技术代表共同参与对出厂产品的质量控制。 同时有权利不定期检查与定牌产 品相关的检测设备、生产过程及材料零部件质量控制。 6. 甲方生产定牌产品 设计、规格、替代原材料及部件等方面如有变更,事前需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如果乙方提出任何变更要求,需甲方书面同意。 7. 如果定牌产品在交货后 24
方的有关产品品质的说明和保证。 二、产品符合有关行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三、如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其他标准发 生变化,甲方必须遵守新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第 六条:产品验收与质量责任 乙方为甲方所生产好的产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检验,检验方式为抽检,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订单完成后 3 日内甲方必须对产品进行检验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