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北
潘北项目部安全操作规程(编辑修改稿)
各项规定。 七、 收尾工作 收拾整理好工具,存放在指定地点,清点剩余电雷管、炸药,填写消耗单并经班(组)长签字。 按规定进行交接班。 将剩余电雷管、炸药退还爆炸材料库,并办理手续;交还发爆器、爆破母线等。 采煤打眼工 一、 上岗条件 采煤打眼工应热悉设备比能和使用方法,掌握作业规程、炮眼布置、爆破说明朽以及支护等有关规定,经过 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 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