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高镇
萍乡市上栗县彭高镇集中供水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辑修改稿)
根据规范要求 , 其他用水量(环境用水、商业用水)按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的 25%计。 其他用水量 =( +) *=(m179。 /d) 漏损 水量 根据规范: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宜按上述用水量之和的 8%~ 20%取值,村庄取较低值、规模较大的镇区取较高值。 结合当地发展情况。 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 =按上述用水量之和的8%取值 =( ++++) * =(m179。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