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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
迟到每一分钟按一元人民币在工资中扣除,超过 30分钟无故迟到的扣除当天工资。 第八条 员工无故缺勤作旷工处理。 当月旷工在一天以内按工资 200%扣除,超过二天(含二天)按 300%扣除。 早餐原则上不得发生在上班时间(因工作原因提前上班耽误的除外)。 第 八 条 上班时间不得干私活,不得吃零食,工作和 午餐时间不准喝酒(业务接待除外)。 第 九 条 工作时间不得看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