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方的书面授权委托为准。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 完成委托事 务 ,实现申报目标 ( 申报资质须符合建设部 相关 规定 )。 甲方不能或无法提供的资料 或文件 ,由乙方按申报要求完 善。 在资质 申报事项办理过程中,乙方应将所有工程技术人员的注册资料变更至甲方 名下。 接受甲方委派人员 对 代理事 项 工作进 程 进行 监督。 认真履行告知义务
时间 质量评定结果 SRPNLJHFDBzxvtsqomkigeca86421+)*%!ZXVTRPNMKIGECAywusqonljhfdb97531+(amp。 $YWUSQOMKIHFDBzxvtrpnljigeca86420(amp。 %!ZXVTRPNLJHFECAywusqomkigfdb97531+)*%
(4)有较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6)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 没有本规定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丙级
申请一项资质 ,须增加两份《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关附件资料一套。 企业概况 ①申请甲级监理资质的申请报告; 内容包括:企业成立时间、人员组成情况(企业总人数、高、中级技术人数、注册人数等)、已监理的代表工程、已获奖情况、通过 ISO 情况、企业经营和社会信誉等;新申请资质等。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正、副本 复印件; ③ 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④
价工程师人数 +造价员人数。 二 、 法定代表人简历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所学专业 职 称 现从事专业 学 历 毕业院校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事工程造价年限 年 工 作 简 历 本人签字: 年 月 三 、 技术负责人简历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所学专业 职 称 现从事专业 学 历 毕业院校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 从事工程造价年限 年 工 作 简 历 本人签字: 年
员(师)资格;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16人; (6)专职专业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必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7)由本企业办理的专职专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8)近3年企业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9)具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均办公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10)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 (六)隐瞒或者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七)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八)未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 技术规程,情节严重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五条
十九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实行年检制度。 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资质和一级企业资质、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年检;其中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年检。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下企业资质、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制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年检
审批部门责令改正,已审批的资质无效。 第四十一条 从事资质管理的工作人员在资质审批和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 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自 2020 年 7 月 1
人 声 明 ..................................................................................166 一、企业基本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