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产核资
第 13 页 共 59页 项潜亏和资金挂帐。 ( 2)资产清查。 企业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 在资产清查中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结合起来,把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查实应收账款的债权是否存在,核实对外投资初始成本的实际价值。 企业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 清产核资工作要求进行分类排队
司取得时的公司剩余存续期进行摊销,基准日的 账面值为 元 ,清查数为 元。 对外投资、 金融资产清查情况 基准日公司没有对外投资及金融资产。 ( 三 ) 负债情况 银行借款 情况 基准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 2020 万元,为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年利率 %,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到期,公司已归还。 流动负债情况 基准日公司账面应付账款 元,清查核实为 元
手续; 对清查出的各项帐面盘盈(含帐外)、盘亏固定资产,要认真查明原因,分清清产核资方案 中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6 工作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经过清查后的各项固定资产,依据用途(指生产性或非生产性)和使用情况(指在用、未使用或不需用等)进行重新登记,建立健全实物帐卡; 对清查出的各项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购建 日期、使用时间、技术状况和主要参数等,按调拨(其价值转入受拨单位)
管理和财务收支方面的制度,但在日常核算和管理中没有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造成资产的账实不符、损失浪费。 有些部门制定的资产管理的制度内容不够完善,操作性不强,有些甚至与国家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不相符。 有些部门的运输工具产权不清,车辆的行驶证标明 车主为外单位或个人等。 四、巩固清产核资成果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本次清产核资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现就巩固清产核资工作成果提几点意见和建议。
立了财务部门负责价值核算、机关服务中心和各部门负责实物资产管理、信息中心负责资产 信息管理、各部门分工合作 、资源共享的管理体制,极大地提高了资产管理效率和科学化管 理水平,完善了管理工作。 在这方面,省监狱局及所属 xx 个省属监狱局、省公安厅、省工商 局所属江门和开平工商局、省水利厅所属省飞来峡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等单位先行一步,已 15 经实现资产管理的电算化,值得各部门(单位)学习和借鉴。
的损失、⑦无使用及转让价值等情况。 对清查出的损失应查明原因,取得相关证据,填报“固定资产损失挂账明细表”,上报上级部门审核处理。 在建工程清查。 ⑴工程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依据工程进度报告、质量验收报告或相关文书,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⑵财务部门依据在建工程合同、借款协议、工程进度,工程成本支出资料等检查工程资本化核算情况。 ⑶对于清查出的挂往来帐的在建工程支出
损失情况。 呆 账贷款核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 2020} 49 号)、《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财金{ 2020} 21 号)等财税政策,符合呆账核销标准,履行了呆账核销程序的呆账,从资产方核销,同时核减呆账标准,符合税前扣除条件的一次性进行税前扣除。 未履行呆账核销程序的,按 100%提取呆账准备,不在清产核资时核销,待符合呆账条件
幢,房屋.土地产权证照齐全(二幢为未完工程,房产证未办)。 集邮票品申报核减损失按照省邮票局传真电报要求进行处理(核减 86392 元),这次清产核资,集邮票品的清产是我局的一大重点难点,我局在册的集邮票品的数量较杂,大部分是分营以前的一些积压的销售无望邮票 在 时间紧、任务重压力下,集邮部门和财务部人员连夜加班,以 2020年 6 月 30 日为盘存时点,对集邮票品实物进行清点邮票,登记数量
核资检查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单位进行整改,并对全系统提出了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的意见。 省检察院基于本单位资产的特殊性,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除了按统一要求对本次清产核资基准日之前的资产进行清理核实外,还对清产核资基准日以后的资产进 行了清理登记,至今年 X 月底,资产清理工作基本完成。 一些部门(单位)如省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监狱局为了强化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管理
020〕 49 号)、《财政部关于呆账准备提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 2020〕 90 号)等文件要求,足额提取呆账准备。 呆账准备包括各项资产的损失准备或减值准备。 ( 9)应收账款。 ①贷款应收利息。 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权责发生制原则,依据借款合同逐笔计算到基准日。 应纳入表外核算的应收利息转入表外核算。 在《清产核资报告》附表中,应收利息作为贷款的一项要素登记。 ②拆放同业应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