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镇
青龙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期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全镇进行隐患排查。 第六条 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各职能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责任单位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第七条 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 在隐患治理过程中
期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全镇进行隐患排查。 第六条 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各职能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责任单位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第七条 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 在隐患治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