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兰镇
曲兰镇中心幼儿园办园章程
素质基本要求。 第二十六条:教师的权利: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 ,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幼儿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幼儿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节假日、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对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