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亲
结对认亲实施方案
56户;其余干部职工每人结对 24户。 (二)县级单位。 县级单位的结对认亲由县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划分到各乡镇,由各乡镇具体安排结 对户。 每名县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结对 8 户;每名实职科级干部结对 7 户,每名非领导职务的科级干部结对 5户;每名普通干部职工结对 4户。 (三)乡镇(含片区工委)。 每名科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结对 12户;每名普通干部职工结对 10户。 (四)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