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
报告单位:人事室日期:97年1月23日
• 工作 15年以上年滿 55歲 • 工作 25年以上 強制退休 (167。 541) • 年滿 60歲 • 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 勝任工作 •退休條件之工作年資自受僱日起算。 23 退休金制度 二、退休金提撥 ● 本校約用人員 適用 勞工退休金條例 之制度 ● 強制提繳對象: 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本國籍勞工 ● 自 ,由學校主動為勞工提繳每月薪資之 6%退休金於勞保局個人帳戶,個人亦可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