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品厂
乌兰察布乳品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颁发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对乌兰察布乳品厂 内贮存、使用的液氨、硝酸、火碱、双氧水、易燃易爆气体及化验室的有毒药品加强使用中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化学危险品的贮 存地点应根据其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措施,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2. 各使用化学危险品的部门应根据严格执行公司的化学危险品相关的管理制度。 并及时送至 综合 科存档备案。
乳品厂卫生规范(doc13)-食品饮料(编辑修改稿)
废弃物容器应选用金属或其他不渗水的材料制作,并应有明显的示别标 志。 直接接触乳品的设备,如安装玻璃温度计,必须有安全保护套。 喷雾干燥器应安装空气过滤器。 吹入干燥室的空气应符合 的要求。 干燥器排出的气体也应进行净化处理。 6 工厂的卫生管理 实施细则与监督 工厂应根据本规范的要求,制定卫生实施细则。 工厂和车间都应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职卫生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