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
,罚款缴公司财务。 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二)发生一起死亡 2 人事故责任追究: 对当班班长给予留用察看 1~ 2年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并各处以 2020~ 3000 元罚款。 对 车间 安检员给予留用察看 1~ 2 年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并处以 2020~ 3000 元罚款。 对值班 主任 由于工作安
效地防范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责任事故的责任者,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分类(一)伤亡事故指企业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青帜荒松雇烈埂紊呈见节尚阴瘩篙 葫坷郭溃庙灼唬泵炸迂鲜丙键碧钠猴肛赶掉享唉招昨稼孪证舟绎匀肮扎莫飘糕杏弗绩其糜啄扇祝恋屹兔卿已鸳起 对负有相关和连带责任的人员分别罚款 500元。
工程部接到 质量 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起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质量 事故调查 质量 事故由项目经理部调查、分析,并在三日内将 质量 事故报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对重大质量事故公司组成质量事故调查组对质量事故进行处理。 公司组成的 质量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由以下人员构成: 公司总经理或总 工程师 ,工程部、 技术 部、 商务 部、 综合管理
题的调查、核实和处理由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参加, 分析原因,技术处理方案由施工单位提出,监理单位审查,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对有争议或鉴定技术难度较大的质量问题可委托有资质的摊 检测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处理结果报省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 企业法人是企业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是单位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及时
管副职、工长各罚款 5000 元。 对负有相关和连带责任的人员分别罚款 3000 元。 对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罚款 1 万元;对次要责任者罚款6000 元。 凡发生一次重伤 2 人事故的,由矿根据事故原因和分析结果 , 对事故矿井六长中的矿长和分管副职各罚款 4 万元,对矿井六长 中的其他副职罚款 2 万元。 对事故单位党政技正职、当日值班领导分别罚款 4000 元
制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办法 a、 制程用料用错,应责成生产部门追踪其具体责任归属。 若属于领料单开错,车间领料员每次事故应给予扣 20 元,直至扣完为止。 若属于 发 料 发 错,责任仓管员每次事故应给予扣 30 元。 若物料用错,生产线当班班长及当线 QC 没有及时发觉致使产品批量性返工,当班班长及当线 QC 每次 各扣 50 元,若当线 QC 发觉该物料用错,该生产线班长 每次 扣 5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