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
泥款。 判决送达后,工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水泥厂发现工业公司有转移财产的行为,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此时, 应依法如何处理。 ( 4)一审人民法院对水泥厂以汽车队为被告,工业公司为第三人的诉讼经过审理并作出判决后,工业公司是否 依法 享有上诉权。 请找出法律依据并提出解决方案。 6 **********实训三 ********** 一、实训目的: 掌握
第六 ,级别管辖的概念 ,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 .第七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哪一类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八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哪一类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九 ,地域管辖的概念 ,普通地域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第十 ,我国法律对特殊地域管辖做了哪些规定 .第十一 ,什么是专属管辖 .法律对专属管辖做了哪些规定 .第十二 ,裁定管辖分为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两种 . . 4 楼
产保全是指遇有有关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毁灭等情形,从而可能造成对利害关系人权益的损害或可能使人民法院将来的判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时,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的决定,而对有关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的制度。 (二)种类: 诉前保全 诉讼保全 (三)范围和措施 范围: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1 款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 41 条第(一)项规定,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据此可知,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未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的,如果该证据材料属于法定的 “新 证据 ”的话,仍然可以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