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入
第五项、由何云何而得悟入(编辑修改稿)
制立眾多假說而詮表故。 (二、雜體相違) 亦非眾多假說詮表決定可得。 謂隨一假說於彼法彼事有體有分有其自性,非餘(異論者所謂的)假說,是故一切假說若具不具(具很多名、不具很多名)。 於一切法於一切事皆非有體有分有其自性。 又如前說色等諸法。 若隨假說有自性者。 要先有事然後隨欲制立假說。 先未制立彼假說時。 彼法彼事應無自性。 若無自性無事制立假說詮表。 不應道理假說詮表既無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