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
)不合格品控制 程序 CSWMD B130120xx 版次: A/O 第 2 页 共 2 页 评审处置 表》。 文印室出现的一般不合格品 应 填写 《 一般不合格品记录处置表》。 严重不合格品的评审 总工办召集由总 (副总) 工 主持的评审会议,设计室 (所 、分院 )和生产经营处负责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 人,专业负责人参加评审。 对不合格品 的原因和责任进行分析,提出处置意见
自行检定应按技术规程和设备说明书规定,证明已达到设备规定指标,满足测试精度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校准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内容包括: 设备型号、唯一性标识、地点、校验周期、校验方法、验收准则以及发现问题时采取的措施等,并应予记录。 要防止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包括试验软件和硬件),因调整不当而使校准失效。 如果试验软件或比较标准用作检验手段时,使用前,应加以校验,以证明其适用性
,按合同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 如因生产急需来不及验证而放行时,应对该产品作出明确标识,并作好记录,以便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能立即追回和更换。 紧急放行由工程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 按项目管理级别经 批准后执行。 过程检验和试验 在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和工程监理过程中,应进行必要的检验。 尤其是隐蔽工程和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必须进行过程检验。 其结果应经检验负责人签署合格后
人 和公司 (大队、部 )技术负责人 ,及时标识、记录,并按评审意见处置。 院总 (副总 )工负责审批严重的不合格品的评审结论,处理有关争议。 勘察大队、承包公司、监理部总工 (总监 )负责一般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 工程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不合格品处置决定的执行。 不合格品的评定原则 严重违反国家建设方针、政策、法律; 成品不能满足功能和使用要求; 工作量和工作深度不能满足规范要求; 计算错误
生产过程中各阶段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按规定方法标识,确保只有合格的产品,才能转序及交付。 本程序适用于勘察 、 工程承包、工程监理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控制。 总工办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程序执行情 况的监督检查 ,并填写《监督检查记录表》。 承包公司、勘察大队、监理部 负责本程序的 实施。 产品经检验 、 试验后的状态,应采用适用的方法进行标识,如印记、标签、标记或随产品的检验 、
分类存放,标识明确,以防混淆、丢失或损坏。 包装 设计文件、图纸装订成册之后,生产经营处 采取适当的方式包装,并有明确标识。 防护 文件成品除了在贮存期间要作好防护外,邮寄托运时,还应针对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防护、隔离措施。 工程总承包 项目成品 应定人定岗进行防护。 交付 根据合同规定的文件数量、交付时间,将成品交付顾客,交付时: 要检验所交付的 文件、成品 数量和 完整性 ; 要填写《
f. 调查分析后填写 《 不合格原因调查分析记录表 》。 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 各单位对不合格品和不 合格 项应有针对性地制定纠正措施并实施。 不 合格原因如果与质量体系有关时,或者某项纠正措施的实施引起有关程序文件更改时,有关执行部门都要记录,并报总工办,由总工办修改和完善质量体系文件。 验证与检查 总工办负责对纠正措施实施情况和其结果进行验证检查, 填写《监督检查记录表》,
目全部结束后,审核组长召开审核组会议 ,研究分析审核情况,汇总审核结果,提出不合格项,并对不合格项填写《不合格报告》,所有确定的不合格项都要受审部门领导签字认可。 审核末次会议 在全部审核活动结束之后,由审核组长召开审核组全体人员和受审核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的末次会议: 审核组组长报告审核结果,说明不合格项的数量和种类; 宣读《不合格报告》,并请受审核部门负责人在规定日期内关闭不合格项。
质量记录的标识 质量记录的标识编号应具有唯一性,标识编号按 《 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执行,编号由形成质量记录的部门负责。 质量记录的编目 质量记录分质量体系运行记录,产品质量记录两类。 质量体系运行记录包含分承包方的质量 体系运行 记录。 质量记录的收集、贮存、保管和归档 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产品质量记录的收集、标识、 储 存、保管、归档;负责分承包方产品质量记录 的标识、保管、归档。 各
解决竣工验收中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填写《质量信息反馈表》 ,分送有关部门。 工程试运行 对于技术复杂工程、大型工程和某些特殊工程,按合同规定要求,在施工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配合进行工程试运行和生产测试工作 ,协助解决有关技术问题并总结经验。 工程回访 每年度由生产经营处制定工程回访计划,并按计划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工程回访,由回访负责人编写《工程回访报告》。 《工程回访报告》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