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
根本性质 根本制度 根本任务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国家机关的组织与职权 阅读教材 P79页,思考: ( 1)小齐为什么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 2)小齐的案例说明了什么。 认真学习宪法 了解认识宪法 树立宪法意识 等 行 政 法 规 基本法律、普通法律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宪法 图示告诉我们,宪法在众多法律之中有何地位。
法和普通法律比较表 类别 项目 宪 法 普 通 法 律 规定的内容 不 同 法律效力 不 同 制定和修改程 序 不 同 规定国家生活中的 根本问题 只是规定国家生活中的 某一问题 •我主要是管犯罪和刑罚的,例如,某人泄露国家机密给外国人,是否构成犯罪。 如果构成犯罪,是定此罪还是定彼罪。 应该判什么刑罚,这些统统由我管,因此说,在国家的整个法律体系中我是最严厉的,享有最高的法律地位 法博士说法
,将 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的任期由 3年改为 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 便依据宪法修正案的这一规定作了相应的修改。 比较之三 : 制定和修改 宪 法 普通法律 最严格 严格 我国宪法的制定,由国家成立专门委员会起草,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 而普通法律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 会制定。
踊跃参军,积极拥军,保卫祖国。 C.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D.熟记宪法条文 c 谈一谈 作为中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为了维护宪法 尊严应该怎么做。 青少年一定要从小树立宪法观念,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热情宣传宪法,勇于同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 在今后宣传宪法方面你有何算。 (1).认真学习宪法有关知识,明确宪法的有关规定 (2).办一期以宪法知识为主题的黑板报
通法律规定的不同 ( 1) 基本权利义务是宪法所规定的人们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根本权利和义务。 ( 2) 普通权利义务是宪法以外的普通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相 对应的主体范围 ( 1) 绝对权利和义务,又称“对世权利”和“对世义务”,是相对应不特定的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绝对权利对应不特定的义务人 10 ( 2) 相对权利和义务又称“对人权利”和“对人义务”
专门机关 ( 1)解释宪法的专门机关是指由依据宪法或其他宪法性法律的授权而专门成立的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 如宪法法院、宪法委员会、宪法保障法院等 特别设立的机关 尽管名称并不一致,比如有的称宪法法院、有的称宪法委员会等,但是负责保障 宪法实施的主管机构必须专门设立、并负有专门的职责权限等则是一致的 ( 2)最早提出设立宪法法院的是奥地利规范法学派代表人物汉斯凯尔森
出し、又は国が債務を負担するには、国会の議決に基くことを必要とする。 第八十六条 内閣は、毎会計年度の予算を作成し、国会に提出して、その審議を受け議決を経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第八十七条 予見し難い予算の不足に充てるため、国会の議決に基いて予備費を設け、内閣の責任でこれを支出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 2 すべて予備費の支出については、内閣は、事後に国会の承諾を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第八十八条
体制。 ( 3)我国的宪法解释权由立法机关行使。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 我国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负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职责 司法机关 ( 1)由司法 机关按照司法程序解释宪法的体制起源于美国 ( 2) 1803 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马歇尔在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 中作出了著名的判决,确立了“违宪的法律不是法律”、“阐释宪法是法官的职责”的宪法规则,从此 开创了司法审查制度的先河。 目前
⑤宪法的适用性增强 ⑥宪法发展与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三节 宪法的基本原则 一、人民主权原则 (一)主权是国家的最高权力 法国布丹首创这个概念,并认为主权在君;洛克则提出议会主权;真正的人民主权的学说是由法国的卢梭所创立。 中国政法大学考研 辅导群: 82633130 群 中国政法大学考研书店资料中心 友情提供 网址: 11 (二)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 在卢梭看来
己的教学素养等。 三、他方面的工作实习。 在原班主任的指引下,我较快地熟悉全班学生姓名、个性、兴趣爱好深入了解班级特点,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常到教室、宿舍与学生沟通,做思想辅导工作,解决他们学习、生活中的问题。 处理日常事务尽量讲究效率,基本做到有计划进行各项班务工作。 积极发动班委的策划、组织能力,在相关领导、班主任的批准下带领一群学生进行了一次春游活动 —— 爬斗方山。 参与“三